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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简介 |
| 时间:2012-05-15 21:06:00 来源:云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 点击:0次 |
为更好地支持社区组织参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2011-2012年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RCC)将年度总预算扣除采购经费后的25%用于支持社区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项目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执行机构(PR)成立专职负责社区组织参与项目管理的次级执行机构(CBO-SR)以加强社区组织项目执行。经全球基金秘书处批准,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作为CBO-SR。由CBO-SR建议,经云南省卫生厅、省防艾局同意,CBO-SR批准,云南省性病艾滋病协会作为云南省社区组织参与项目管理的次次级执行机构(CBO-SSR),负责全省全球基金社区组织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周期为2012年1-12月,覆盖全省范围。主要活动为干预和关怀帮助两个部份,活动通过社区组织自主申请经评审批准后实施。干预针对暗娼、吸毒和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内容为1)健康教育和咨询;2)分发健康教育资料;3)分发安全套;4)提供服务或转介(VCT门诊、STD门诊、针具交换和MMT门诊);5)HIV抗体检测。干预频率每季度至少一次(健康教育、咨询、转介、检测);促进50%以上的干预覆盖人群接受HIV检测。关怀帮助的目标人群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主要内容为1)提供服药依从性教育;2)同伴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3)高危行为干预服务;4)动员配偶和子女HIV检测;5)提供医疗服务信息、生活救助关怀;6)提供支持转介服务;7)促进感染者完成CD4检测,服药病人完成病毒载量检测。全球基金按项目活动分别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完成的各项工作指标,需纳入国家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由项目所属地县级疾控中心统一上报。
参与申请的社区组织指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男男性行为人群、静脉注射吸毒人群、暗娼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CBO)。已注册的社区组织需具备国家规定的完善的财务制度,未经注册的社区组织,其项目经费必须由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进行资金托管。
项目的申请和实施,遵循属地原则,由社区组织自己提出申请,经项目评审组按“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及利益规避的原则通过评审后由社区组织实施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社区组织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充分调动社区组织的积极性,对我省社区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方法和机制进行有益探索,同时使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能力得到提高,为下一步争取得到国家财政经费支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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